关于开展“用歌声献礼祖国70周年华诞—《我和我的祖国》微视频拍摄”活动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8-28 来源:未知
各单位:
壮丽70年,奋斗新时代。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,中国人民团结奋斗,砥砺前行,描绘着振兴中华的雄伟画卷,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展示新中国成立70年的辉煌成就,以及近年来祖国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,集团党委决定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——《我和我的祖国》微视频拍摄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9年8月26日—2019年9月15日
二、活动对象
集团各职能部门、各党支部、各分支机构
三、活动地点
各单位所在城市,如公园、广场,城市标志性的建筑物旁等(要求地点要宽敞,注意场地是否要提前跟当地政府部门报备)
四、活动内容
1.以部门、党支部、或者各分支机构为单位合唱《我和我的祖国》(指定版本)。各单位拍摄的视频,用于集团后期剪辑制作《我和我的祖国》国庆献礼节目。(备注:各单位可参考视频案例,更换不同场景,多角度拍摄,有条件可进行视频剪辑)
2.集团将对分公司的《我和我的祖国》活动视频进行评分,并为获奖单位颁发荣誉证书。
五、视频要求
(一)拍摄要求
1.各单位在拍摄录制视频时,统一穿正装,可根据实际场景拍摄录制,也可进行自行创意,整体视频风格主题鲜明。
2.要求画质清晰、内容完整,烘托各单位蓬勃向上的精神面貌,表达对祖国的祝福。
3.拍摄时,可参考以下镜头,多角度拍摄:
(1)手持五星红旗
(2)神态面貌轻松自然
(二)视频时长和格式要求
1.时长要求:根据伴奏时长,完整演奏《我和我的祖国》
2.格式要求:1080p/60hz,mp4或avi格式
3.设备要求:尽量用摄像机,无摄像机的选择视频成像好的手机,若用手机拍摄,请
横向手机拍摄视频
六、其他要求
请各单位将视频文件统一以“单位名称+国庆视频”命名,报送至邮箱1286930785@qq.com,请在报送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。(视频提交截止到2019年9月15日 24:00)
联系人:集团党委办 蒋丽华 13027914310(微信同号)
七、活动评比
集团将对各单位的视频进行打分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时间为9月20日—9月26日。设置奖项如下:
序号 |
奖项名称 |
1 |
最佳创意奖 |
2 |
最佳拍摄奖 |
3 |
最佳表演奖 |
4 |
最佳合唱奖 |
5 |
特别贡献奖 |
中共南京前海金年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
2019年8月26日